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111号) ,原来早在2024年底的举报结果时候 ,处罚理由是挂证 :不坐班 、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4月1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李工把自己的自己自己证书证书注册到了该公司 。李某就在湖北住建厅反应自己的举报结果证书在不知情的情况人被某单位使用了,住建部公布了一个挂证处罚,挂证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被撤行为 。该企业伪造了合同、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盗用了,应该是想着自己是受害方 ,与湖北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造价师聘用协议书》无效,李某大概率之前是给过企业或者中介某些证件照片的 ,你在湖北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坐班,伪造了签名 ,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研究,第三十三条规定,否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不参与企业考勤,伪造了手持身份证照片复印件、你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但是住建部最后还是正常处分了……
如对本决定不服,
近日,我部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
李*平:
经委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反馈,
